「疫苗通行證」正式實施
2022-02-24

2022年2月24日起,「疫苗通行證」正式實施,出入表列處所包括商場、街市、超級市場、食肆等,一律需要符合已接種至少一劑新冠疫苗,以及掃瞄「安心出行」二維碼。
疫苗通行證要求
市民可使用電子紀錄或紙本紀錄的疫苗接種紀錄和豁免證明書。電子紀錄包括「安心出行」、「智方便」及醫健通等流動應用程式內的針卡二維碼。
疫苗通行證日期
疫苗通行證分三個階段落實,在2月25日至4月29日期間的首個階段,12歲或以上人士至少接種一劑新冠疫苗,或持有醫生簽發的豁免證明書,才能進入表列處所。至於疫苗通行證的第二、第三階段,詳情仍有待公布。
疫苗通行證表列處所
疫苗通行證適用於《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下的所有餐飲處所和指明表列處所。而《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附表2的表列處所包括:
- 酒吧或酒館
- 遊戲機中心
- 浴室
- 健身中心
- 遊樂場所
- 公眾娛樂場所
- 派對房間
- 美容院及按摩院
- 夜店或夜總會
- 卡拉OK場所
- 麻將天九耍樂處所
- 會址
- 體育處所
- 泳池
- 郵輪
- 活動場所
- 宗教場所
- 理髮店或髮型屋
- 商場
- 百貨公司
- 超級市場
- 街市或市集
指定情況下途經商場可獲豁免
雖然商場是疫苗通行證的表列處所之一,但在指定情況下,途經商場返家或前往工作地點可獲豁免,同時,經過商場的唯一目的是買外賣、接受必要的政府或醫療服務、進行必須的修理工作等情況,市民也毋須持有疫苗通行證。
疫苗通行證查核安排
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蔡傑銘表示,當局在餐飲處所和會址會採取主動查核的方式,處所負責人須使用政府開發的驗證二維碼掃描器流動應用程式查核市民出示的疫苗接種紀錄。 而在商場、百貨公司、 超級市場、街市等「被動查核處所」,市民進入時不須出示疫苗通行證,但執法人員會在場地內隨機抽查,而負責人亦要確保員工符合疫苗通行證要求。
疫苗通行證豁免
因年齡關係而未符合接種疫苗資格,或獲醫生證明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疫苗的人士,可豁免打針而進入表列處所。 若因健康原因而不適合接種疫苗,可先向醫生諮詢,並同時申領「豁免證明書」。豁免證明書的預設有效期為90天,最長為180天,實際有效期由醫生根據臨床情況決定。
